交警路设大队在巡检中发现交通指示标牌被撞落的情况后,初步确定系人为因素造成的,立即与属地玉泉区交警第二责任区大队事故民警取得联系。经过多组视频巡检、比对,肇事的厢式货车及司机韩某被从录像视频中找出。1月19日上午,玉泉区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韩某驾驶机动车撞坏公共设施后逃逸的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对其记12分。
警方表示,道路上的每个交通指示牌无论大小,都属于交通设施,同时也是道路交通能够安全畅通的组成部分,千万不能因为事故小或是现场无人就一走了之,兄弟交通设施标牌厂提醒各位司机,在遇到这类事故时首先应该报警,同时对自身好也是为了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