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云(全国人大代表)谢文英
“与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日趋完善不相匹配的,是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备建设短板及道路交通管理能力不足引发的矛盾愈发突出。”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已成为现代城市健康发展的先行条件与必备基础。与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日趋完善不相匹配的,是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备建设短板及道路交通管理能力不足引发的矛盾愈发突出。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日趋完善
1986年首次公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事业飞速扩展,1999年、2009年经过两次修订,形成了包含总则、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作业区、限制速度、铁路道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学校区域等八个部分的完整体系。2018年,在汽车增加2285万辆、驾驶人增加2255万人、道路通车里程新增8.6万公里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0.9%,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事故下降22.9%、14.9%,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发生5起,下降44.4%,再创新低。
2019年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最新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作为我国交通工程领域覆盖面最广的基础性标准。其中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关注规范相关标志和标线设置,保障“绿色出行”安全。第8部分“学校区域”,提出在学校区域放大标志尺寸、加强标志反光性,并从速度限制和停车管理两个角度入手,降低学校区域交通安全风险。
道路设施建设和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备建设短板及道路交通管理能力不足引发的矛盾却愈发突出,主要表现:一是现阶段我国城市道路设计不统一、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交通管理水平不足、道路车辆行驶情况复杂,导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总体呈现高发趋势并未根本遏制。二是因规划、建设到运行多头决策的体制性弊端(如主干道新开支路、路边楼宇新开接口、隔离带随意绿化等)严重显现,带来城市交通管理失序状态并未得到扭转。三是因管理不善引发的交通堵塞和事故现象日益严重。对交通机理缺乏充分认知,致使某些方针、举措缺乏可行性。四是因交通违法违章处理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加,因民众对交管抱怨而对政府城市管理能力的信心降低等。
近期将面临三大挑战:一是道路交通过快发展面临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共同的考验。近年来道路交通管理范围、要素、对象不断增大,网约车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两客一危”等车辆隐患、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还未彻底改善。二是时段性安全风险突出,交通安保任务重。春夏季节出行多,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秋冬等恶劣天气不利出行影响突出。三是交通发展不均衡加大经济发展风险调控难度。交通风险引发的社会风险将相对集中在经济发展较缓的地区。
完善执法活动,推进全民守法,提升道路文明
如何更好地规避城市道路交通风险,预防社会矛盾潜在风险突发的情形,我有几点建议:
一、严格统一执行规划道路的标准,将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规划有机结合,对未能满足道路交通规划的要坚守底线,一票否决,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不规范状态。
二、由公安部统筹组织,各级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监督各地整改完善道路交通指引系统。虽然在立法上,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但道路标识、标线、信号等指引系统的科学合理设置极为不合理,缺陷普遍存在,长期不能及时更新改正的梗阻在各地非常突出。为此,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改活动。
三、由公安部统筹分类管理工作,保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简化道路违章违规行为处罚程序,加大一般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范围,合理分配违章违规行为责任。首先,严格区分车辆乱停乱放与违规违章行车的执法规定,消除影响城市道路不通畅的根本原因;其次,完善执法活动的法定程序,简化一般处罚程序,提升执法行为的效率;第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公众监督机制,建立便捷的交通执法投诉平台,违法必究,明确交通警察的执法范围,提高执法的水平。坚决防止和纠正各地普遍存在的利用电子监控系统进行所谓智能管理,而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要大力推进全民守法,提升道路文明。要实现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目标,根本在于提高全体市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提高全体市民的交通素质和守法水平。公正、公开、严格交通执法活动,是最好的交通安全教育。
批注:(韩德云: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谢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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